某些地区采用了区域性商标注册制度,比如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等,企业能通过一次申请该地区的多个成员国进行注册,无需逐一递交申请,这种注册方式适用于计划覆盖整个区域市场的企业,和单一国申请对比起来,地区组织申请会更加便利高效。但地区组织申请也有其限制性,那就是只适用于特定的区域,对于其他目标国家或地区做不到直接注册的目的。
1、欧盟申请:自2021年1月1日起为欧盟的27个国家申请。这一制度使得只需经过欧盟知识产权局进行的一个程序就可以获得一个单一的注册。由于英国脱欧的确定,在2020年12月31日注册的欧洲商标已经产生了一个相应的英国商标,除了欧洲商标外,还必须进行续展。
2、非洲知识产权国家申请(OAPI):针对非洲法语国家 : 现在可以只通过一次申请来覆盖以下国家。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刚果、象牙海岸、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赤道几内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乍得、多哥和科摩罗。OAPI可以在国际注册的框架内指定。
3、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针对非洲英语国家。ARIPO系统允许签署班珠尔议定书的22个国家中的13个国家被指定,但对加粗有下划线的6个国家才真正有效。博茨瓦纳、佛得角、斯威士兰、冈比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及津巴布韦。
4、《安第斯条约》国家: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仅就这4个国家而言,一项协议允许在其中一个国家注册的商标持有人对在该公约其他任何成员国提出的侵权申请提出异议,并能够在其他国家援引一个国家的商标的使用或声誉。
5、欧亚经济联盟:2014年5月29日,3个国家之间签署的最初条约于2015年1月1日生效。它创建了一个联盟,目前包括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俄罗斯。它在仍然并存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之间建立了协调,并建立了一个自2021年4月26日生效的联盟商标制度,在一个国家的简化申请在所有成员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