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
所需材料:商标申请表、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标样jpg格式(带颜色申请的需提供黑白标和彩标两个)
时间:一般8个月审查期,3个月公告期,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异议,商标局会下发证书
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所需材料: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证复印件或者商标页面
时间:一般2至6个月完成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
所需材料:商标转让申请书、双方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转让协议原件+双方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证复印件或者商标页面、公证书(可以先不提供,如果出补正后再进行提供)
时间:一般4-6个月内完成
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所需材料: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工商局出具的主体或地址变更的证明、商标证复印件
时间:一般4-6个月内完成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所需材料: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代理委托书
时间:对在三个月公告期内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时间一般1-1.5年。
补发商标证:
补发商标注册证是指在《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并取得商标再次发出的《商标注册证》的程序。
所需材料: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时间:一般4-6个月内完成
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所需材料: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双方商标代理委托书、双方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商标证复印件
时间一般4-6个月内完成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所需材料: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材料目录、复审申请书(首页)、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证据目录、证据内容、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局寄来的信封原件、商标代理委托书
时间一般4-6个月内完成
出局商标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所需材料: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注册号、委托书
时间:一般2-4个月内完成
撤销商标(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常规情况下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可以提撤销
撤三所需材料:撤销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时间:一般4-8个月内完成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成员资格的标志。
所需材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商标标样
时间: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
证明商标
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所需材料: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标样
时间:从申请之日到下发核准通知,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